禁止人口販運聲明
泰碩電子身為電子製造產業一員,為落實供應鏈永續性,我們支持負責任商業聯盟RBA行為準則及稽核要求,制定相關管制程序,同時遵循其營運所在國家/地區的法規,據以構成本公司截至2023年度之禁止人口販運聲明:
(1)泰碩電子東莞廠每兩年進行RBA聯盟指派的第三方機構驗證,於驗證前運用其設計之風險評估範本SAQ自評人權相關風險,我們遵循其中就公平對待勞工以及防範強迫勞動、奴役與人口販運所訂的行為標準。
(2)此外,泰碩電子東莞廠與供應商的採購合作中,皆規定供應商簽署相關方RBA電子行業行為準則管理責任承諾書,不定期親訪供應商進行現場稽核,以鑑別與降低供應鏈中任何強迫、抵債(包括債役)或契約勞工、非自願或剝削性監獄勞工、奴役或販賣人口情事。倘發現未達標準者,本公司將視個別情況列管及追蹤其改善措施,如拒絕或情節嚴重者,將終止同其合作。
負責任採購
泰碩重視與供應商夥伴之合作關係,協助供應商進行風險評估,並督促供應商遵守安全衛生環保規定,關注供應商的勞工人權,並確保作業人員安全及避免財產損失。
泰碩發揮企業社會責任之精神,已要求採購「非衝突(conflict-free)」的原物料, 提倡人道精神與實踐人性尊嚴的社會道德準則,以滿足客戶綠色產品要求及符合國際法規,為永續環保及社會責任盡一分心力。透過供應商管理,將對環保的理念向外延伸推廣,促使供應商夥伴也能共同關心環保議題,共同提升更美好的環境與社會。
泰碩要求相關供應商及其供應鏈向經特定產業組織(如 RBA 等)所認可為非衝突之原物料供應廠商進行採購,並要求供應商積極督促尚未取得此認可的熔煉廠與礦場接受“無衝突礦產冶煉廠計畫 (Conflict-free Smelter Program, CFSP)”或其他同等之獨立第三方稽核計畫的檢驗。我們將持續致力於達成在鉭(Ta),錫(Sn),金(Au),鎢(W),鈷(Co)的使用上符合“非衝突(conflict-free)”原則為目標,並將定時更新對供應商的年度調查,要求其改善與擴大資訊揭露的範圍,以符合法規與客戶的要求。並藉此讓更多企業承擔社會責任,且長久達到永續經營。
所謂“非衝突 (conflict-free)”的原物料,係指該原物料係來自於經電子產業公民聯盟與全球永續議題e化倡議組織或其他同等組織所認可之熔煉廠,或經合理查證和盡職調查後依相關法規足資認定為“非來自剛果衝突地區 (DRC conflict free)”者。
目前係以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於 2011 年所發布之「受衝突影響與高風險地區之全球責任礦物供應鏈模範政策(Model Supply Chain Policy for a Responsible Global Supply Chain of Mineral from Conflict-Affected and High Risk Areas)」的盡職調查(due diligence)架構為依據。
對供應商有關環境保護之要求
- 設立環境管理系統與環境目標:
- 供應商必須擁有 ISO 14001 或 RC14001。
- 原物料有害物質禁用:
- 供應商必須提供聲明,保證其產品不含對環境有害的國際禁用物質,確保產品符合客戶與國際相關法令的要求,如歐盟 RoHS。
- 環境保護法規符合性:
- 供應商必須符合在地政府相關空氣污染防制、水污染防制、廢棄物與毒性物質管理等環境保護法規;經查證有違反法規之情事,必須及時提出改善計劃。
- 節能減碳:
- 鼓勵供應商建置工廠的碳盤查資料、建立產品碳足跡、提供具體的減碳績效。
- 水資源與節水:
- 鼓勵供應商建置工廠的水盤查資料、提供具體的水資源管理計劃。
對供應商實地稽核情形
2024年實地稽核供應商統計數量如下:
廠區 | 實地稽核供應商數量 | 供應商資料或樣品審查數量 | 小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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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莞廠 | 37 | 14 | 51 |
蘇州廠 | 11 | 13 | 24 |
泗陽廠 | 11 | 11 | 22 |
集團合計 | 59 | 38 | 97 |